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提高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加强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2022年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项目(以下简称“国内访学访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与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项目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内知名的对口高职高专示范性院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 (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支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到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访问,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列入国家、省卓越工程师项目计划以及应用型试点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参加行业企业的实践锻炼。访问工程师的导师应当为所在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专家、管理骨干等,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
三、推荐名额与经费
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人选由学校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荐,由省教育厅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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